
5类房屋为重点排查对象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报道 5月29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了解到,广州已全面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中村较多、老旧房屋较为密集等现状,将排查范围确定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城镇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其中,5类房屋为重点排查对象。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5类房屋为重点排查对象:1.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房屋;2.用于开办教育培训、医院和诊所、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性房屋;3.用于休闲娱乐、超市、饭店、旅馆、公寓等经营性房屋;4.在建工程深基坑周边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5.其他安全隐患较大的、人流聚集场所周边的房屋。其他房屋作为全面排查对象。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镇(街)实施”工作模式,由各镇(街)具体组织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排查发现自建房安全隐患的,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治。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广州市接下来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该局呼吁广大市民一起参与、一起监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民发现自有、自住房屋或他人房屋、公共场所有以上异常现象的,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12345”或者联系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方式反映房屋安全问题线索,并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开展隐患整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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